校园动态
关于推荐三明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的通知
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:
永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荐三明市中小学教学名师
培养人选的通知
市直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乡镇(街道)初中、中心小学、幼儿园,教师进修学校:
根据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闽政文〔2008〕344号)和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明委人才〔2015〕3号)精神,按照教育“人才梯级培养计划”,三明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三明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。现将名师培养人选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对象
我市中小学(含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)、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。
二、遴选条件
1.热爱教育事业,教书育人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,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。
2.坚持教学、教研第一线工作,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,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,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3.原则上应为设区市及以上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,或特级教师、设区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、正高级教师。
4.教学业务精湛,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、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、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与鲜明的教学风格,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,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近5年(2012年1月-2017年4月,下同)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(示范课)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。
5.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,教育科研成果突出。近5年来主持过1项市级及以上(或作为核心成员承担过省级及以上)教育教学科研课题,在教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报告、论文或经验总结,或编(译)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。
6.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,近5年来指导和培养过1名县(区、市)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,或所培养的青年教师在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县(区、市)级一等奖、或市二等奖以上、或省三等奖以上。
7.近5年来积极参加各种支教帮扶活动。
三、培养人数
三明市教育局本次拟培养50名名师左右,实行一次性遴选,其中中心校及以上正职校长、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教师不超过培养人选总数的10%。培养人数原则上按高中12名、初中13名、小学19名、幼儿园5名、特教学校1名进行安排。省级名师自然为三明名师,不再推荐。
四、我市推荐名额
高中3名、初中3名、小学4名、幼儿园1名、特殊教育1名。
五、遴选程序
由学校根据推荐条件组织人员对本校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,将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申报材料于
六、申报材料
1.《三明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推荐表》(一式3份,确定为推荐人选后再提交纸质材料)。
2.《三明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推荐人选简明情况汇总表》(提交电子文档)。
3.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。
4.2011-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。
5.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证书、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
大赛获奖证书、或特级教师、正高级教师证书,以及2012年以来表彰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。
6.2012年以来主持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学学科研课题
相关材料(结题证书)复印件各1份。
7.2012年以来发表过的教育教学论文,或编(译)著正式
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相关材料的原件各1份,并附刊物和文章检索资料。
8.2012年以来开设过设区市及以上公开课、示范课或专
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。
9.指导和培养过至少1名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被指导对
象的获奖证明材料及参加各种支教帮扶活动的有关材料。
10.其他能够说明和体现本人教育教学理念、教学专长与风格、影响力和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有关材料。
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分类装订,并制作目录,标注页码。复印件学校审核人员须写上或盖上“本件系原件复印”,并盖上学校公章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实施教学名师培养工程,是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各学校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积极动员,认真做好培养人选的学校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和水平。
2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条件和要求,重点考察推荐人选师德表现、工作实绩、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,确保把德才兼备、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。在保证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,要兼顾不同学段、学科教师的分布。
3.学校要按规定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,确保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、可靠。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,取消推荐资格。
联系人:张英斗,联系电话:3633625,邮箱:yajyjrsk@163.com。
附件:1.三明市中小学名师培养人选推荐名额
2.三明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推荐表
3.三明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
4.遴选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补充说明
永安市教育局
附件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:
附件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:
附件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:
附件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:
附件